苏湾镇4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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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9003B-202405-00003中标成交公告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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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湾镇4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暂无
苏湾镇4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1 14:26 信息来源: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苏湾镇4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竞争性磋商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10日

开标日期:2024年5月21日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玖万玖仟元整(RMB¥:599000.00元);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苗苗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186****0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建材大市场长虹街一栋四楼

联系人:方润川

联系方式:138****0526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1
中标通知
苏湾镇4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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