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石涧镇工业园区混凝土管涵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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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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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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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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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混凝土管涵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1 14:36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园区混凝土管涵工程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省**市**县开城镇二坝路檀树综合楼1号楼11号门面

中标金额:贰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262800.00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

收费金额:2000元

五、公告期限

2024年5月22日8:00-2024年5月24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万厦都市经典3号楼801室,联系电话:182****3178。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市石涧镇政务大道1号

联系方式:183****403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市万厦都市经典3号楼801室

联系方式:182****3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182****3178

4、本项目质疑电话:182****3178 投诉电话:183****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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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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