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普安县人民医院净化空气过滤网更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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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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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采购公告】****净化空气过滤网更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净化空气过滤网更换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需采购净化空气过滤网更换服务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标。

一、招标产品:

净化空气过滤网更换服务项目

二、产品要求: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11.5万。

(报价有两轮报价,两次报价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若高于第一轮报价,则以第一轮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50%以下,视为异常低价,异常低价须在评审期间提供相应成本依据)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产品报价单;报名时为首轮报价,谈判现场可进行二次报价,报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产品报价需包含人工费、运输费、设备安装费以及安装所需物料费用等相关费用。

2.供应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

3.供应商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即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出具网站截图或承诺函;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的,其投标无效。

说明:(1)所有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内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责任供应商自负。

(三)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6日17时止

(四)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不包含报价单,报价单仅在标书中体现),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78292@qq.com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和谈判地点根据供应商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2、谈判资料:将报名资料以及首次报价单胶装成册,一正两副,密封装订,现场提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盘水街道环**路8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7****8710(微信同号)

联系邮箱:****78292@qq.com


附件:****空气过滤网参数要求及报价单.xls


****

2024年5月2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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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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