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口腔病防治所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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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信息时间:2024-05-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5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

本项目为****耳鼻喉科设备采购,主要内容包括:耳鼻喉科内窥镜系统、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耳鼻喉科治疗器械等设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省**市**县**镇西街广源六街11号

****9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健智(组长),张菊香,高凤丽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11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cn),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兴宜东路与民主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5****931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棉纺东路26号1号楼6单元1层10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5****0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5****0650

2024年5月2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1
中标通知
宜阳县口腔病防治所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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