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人民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招标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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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招标项目

关于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因工作需要,经报院领导批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招标项目

2、服务周期:二年。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完善设施条件,切实加强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依苏卫医政〔2017〕58号等文件要求,安排专人到科室收集,转运至指定暂存点,定期清运回收且全程完善交接记录,并免费提供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所需的耗材。

2、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持有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报名: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请携带下列资料至********服务中心孙主任处报名: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的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电话,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7:30(工作日上午7:30-11:00,下午14:30-17:30),招标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评标办法:回收价高者中标法。

五、标书要求:一正二副。

本次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两千元整现金方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单位名称)。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52****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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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1
招标公告
阜宁县人民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处置服务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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