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父山镇明圣村黄桃分拣中心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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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722208-202405-00003中标成交公告
**县冶父山镇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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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暂无
冶父山****中心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暂无
冶父山****中心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1 15:17 信息来源: **县冶父山镇

一、 项目名称:冶父山****中心工程项目

二、 项目编号:****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柒万贰仟陆佰陆拾陆元整(¥572666元)

四、评标小组名单

评 委:盛华、许光程、高燕

监督员:陈保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或**华顺****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或**华顺****公司,联系电话:0551-****3937或181****7378。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公示期结束后,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华顺****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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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1
中标通知
冶父山镇明圣村黄桃分拣中心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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