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办案区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办案区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办案区配套设备采购 **** **市**路319号 1,017,6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办案区配套设备采购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帅帅、刘娟、李岚(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其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文件规定执行。代理服务费暂估费用不高于12200元。
收费金额:12,2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 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示范区黄河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东 200 米
联系人:阎庚莉
联系方式:186****9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大厦(商务外 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 200 米)8 楼 802 室
联系人:何志龙
联系方式:0371-****8326 、0371-****0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志龙
联系方式:0371-****8326 、0371-****0500
附件(5)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