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2.2.1报价评审: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 1 |
投标报价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1- 综合报价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综合报价率)×30。 备注: (1)综合报价率计算公式详见分项报价表。综合报价率仅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不作为本项目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投标人所报的的每标段结算费率进行结算。 (2)根据“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投标无效处理。 |
30 |
现修改为: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 1 |
投标报价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综合报价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综合报价率×30。 备注: (1)综合报价率计算公式详见分项报价表。综合报价率仅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不作为本项目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每标段所报实际费率进行结算。 (2)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投标无效处理。 |
30 |
其他内容不变。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5-23 09:00 | 2024-06-07 09:0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5-23 09:00 | 2024-06-07 09:00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4-05-23 09:00 | 2024-06-07 09:00 |
无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 |
| 联系人:刘先生 |
| 电 话:0731-****5109 |
| 地 址:**市**区麓景路850****中心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 |
| 联系人:汪协成、陈勇、朱锐、周玲丹 |
| 电 话:0731-****3588 |
| 地 址:**省**市**区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三楼 |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4 年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