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庭镇元山、庭山、东河等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完善工程(EPC)监理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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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元山、庭山、**等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完善工程(EPC)监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庭镇元山、庭山、**等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完善工程(EPC)监理已由**太****管理委员会 以 苏太管项批〔2024〕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区金庭镇

(2)规模:监理费约9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期:15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选派总监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需携带如下预审材料:

请申请人于2024年05月28日上午10:30至11:00至****报名递交资审资料(**市**区苏蠡路59号蠡和大厦5楼519室)。

(1)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传真号码、地址等);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监理资格预审申请书(网上自行下载,须填写、盖章完整)。

(4)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原件及复印件,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连续近三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然后装在封袋中放到指定地点(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装袋封袋),请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地点,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其它明确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企业业绩及信誉:良好;

(5)总监理工程量师业绩及信誉:良好。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三、备注: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要求。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项目总监不得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原件及复印件,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连续近三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陆斐 电话:0512-****6343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苏蠡路59号蠡和大厦5楼519室

联系人:宋燕 联系电话:0512-****2436-8023

9、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8日

10、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将在**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上发布,敬请留意。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1
招标公告
金庭镇元山、庭山、东河等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完善工程(EPC)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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