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沉浮——圆明园兽首暨回流文物特展”开幕式演出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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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国宝沉浮——圆明园兽首暨回流文物特展”开幕式演出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

二、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包括“国宝沉浮——圆明园兽首暨回流文物特展”开幕式演出的导演、编剧、演员、音乐制作、舞美设计制作、造型设计制作、多媒体制作、道具制作。

内容清单如下:

序号

类型

名称

内容

数量

类别

1

创作类

导演

须具备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要求具有高深的艺术造诣和专业水平,在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取得显著成绩。有独特的艺术创作风格和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能系统论述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严格把关剧本,统一创作意识,导演组前期探讨、策划;拟定导演论述、场景构思、人物服饰;确定剧中角色的定位;配合采购人拟定排练计划;进行排练;推进并完成演出。

1

编剧

须具备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要求拥有丰富的舞台剧创作经验;按项目特点进行前期创作采风、搜集整各方面资料完成剧本创作;尊重导演及采购人意见,以保证剧本质量并能深入挖掘项目特点,完成项目的前期策划;把握项目整体走向,撰写剧本。剧本著作权:项目完成后,剧本著作权归采购人。剧本可以是全新创作、部分完成创作或全部完成创作的剧本。文笔功底深厚、不拘一格的文字表达方式,有很强的故事创意能力,具备出色的创造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文字表达能力强,文化素养深,工作踏实认真,善于沟通,热爱创作。

1

演员

要求专业话剧演员,拥有丰富的舞台剧表演经验;能按剧本及导演要求完成角色塑造;尊重导演及采购人意见。

10

2

制作类

舞美设计制作

要求具有丰富舞美设计经验,尊重导演及采购人意见,以保证创作出符合项目特点的舞美方案,完成项目的前期策划;把握项目整体走向,创作舞美方案;设计创作版权;项目完成后,舞美设计作品归采购人。设计包含内容:含舞美布景设计、海报设计。

1

音乐制作

要求具有丰富音乐制作经验,尊重导演及采购人意见,根据导演要求,制作出符合本剧规定情境的音乐、音效,并完成配乐素材制作、素材剪辑、音频合成、音频现场播放(含现场调整、播放音乐)。

1

造型设计制作

要求具有丰富造型设计制作经验,尊重导演及采购人意见,根据人物角色及导演要求,制作出符合本剧人物角色的服装制作、化妆制作,并完成演出期间演员造型工作。

2

多媒体制作

要求具有丰富多媒体制作经验,尊重导演及采购人意见,以保证创作出符合项目特点的多媒体制作方案,完成项目的前期策划;把握项目整体走向;设计创作版权;项目完成后,多媒体制作作品归采购人。制作包含内容:静态视觉制作动态视觉制作

1

道具制作

要求具有丰富道具制作经验,尊重导演及采购人意见,根据导演要求制作出符合本剧规定情境,规定材质,规定尺寸的舞台道具、演员手持道具。

1

(二)创作内容要求

1.深度挖掘“国宝沉浮:圆明园兽首暨回流文物特展”特色及主题,创作一部约30分钟左右的演出作品,弘**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国宝沉浮:圆明园兽首暨回流文物特展”线上线下提供有效引流关注。

2.剧本创意具有思想性、艺术性、科学性、趣味性,结构清晰完整,文风大气优美。导演手法具有时代感,要求角度新颖、观赏性强,需符合时下大众审美属性,表现形式更加活泼新颖,更有戏剧悬念感,符合弘**国文化。

3.成交人必须熟悉“国宝沉浮:圆明园兽首暨回流文物特展”主题思想,并与采购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前期创作、制作沟通,充分了解采购人对演出所表达的内容、主题、表现风格等要求,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及具体要求提供详细、可行的创作方案,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行创作、制作。

(三)制作要求

1.舞美设计制作:以导演及剧本要求完成舞美设计制作,舞台装置制作、舞台造型制作,符合演出规定情境,能让观众产生代入感,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音乐制作:以导演及剧本要求完成音乐制作,配乐音效符合演出主题及风格,音画协调,不出现与演出无关的配乐及音效,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3.造型设计制作:以导演及剧本要求完成人物角色造型设计制作,角色造型有明显区别,造型符合角色性格,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4.多媒体制作:以导演及剧本要求完成静态视觉制作、动态视觉制作,色调统一、图像清晰、画面自然,场景符合演出风格要求,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5.道具制作:以导演及剧本要求完成舞台道具制作、演员手持道具制作、道具细致真实,符合时代背景,能与场景融为一体、风格一致,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四)各阶段工作要求

1.前期: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先进行演出创意策划、剧本撰写、设计出图,经采购人审核后开展演出排练工作;如提交的剧本、设计图未通过采购人审核的,应立即修改,5次修改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中期:演出作品排练完成后,演出作品连排及采购人审查,根据采购人意见继续修改提供演出作品。

3.后期:演出作品走台对光合成、彩排、完成演出。

(五)团队要求

1.竞价单位需组建熟悉“国宝沉浮:圆明园兽首暨回流文物特展”主题,并具有较高创作、制作的专业团队,因博物馆性质,需安排人员随时对接相关工作,如不服从管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成立服务团队,包含但不限于1名导演、1名编剧、6名设计制作人员、10名演员,团队人数不少于18人。服务人员须为艺术系列相关专业或具备2年以上相关经验,并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上岗,若成交人私自更换团队人员,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团队人员需拥有创新性的艺术理念和精益求精的意识,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创作制作要求。

5.指派1名对接人员协助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

(六)服务要求

1.成交人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投入到为采购人创作制作工作中,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2.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的演出作品必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如有不足,需对演出作品修改提高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3.成交人须根据采购人在“国宝沉浮——圆明园兽首暨回流文物特展”展出期间提供30-240场次的驻场演出,演出费用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另行结算,演出时间、演出场次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七)作品著作权

1.供应商需对其创作制作方案拥有完全自主创意,不得盗用、抄袭第三方;若被采纳,在签订合同后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一旦使用其创作制作方案不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采购人与成交人签署总承包合同后,采购人在本项目中拥有成交人创作制作方案的著作权、使用权。

(八)其他要求

1.竞价单位须在竞标文件中附上项目创作大纲及相关成功案例视频材料。

2.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项目采购人发出会议或现场配合指令的,成交人应按项目采购人指令中涉及的对应岗位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项目所在地出席会议。

3.演出作品整体及部分未经采购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用于商业推广及展示。

4.本项目为总价承包,合同价款已含全部费用。

(九)项目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

(十)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成交人完成所有项目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70%;

3.采购人每次向成交人付款前,成交人开具正式等额发票给采购人。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7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路21号东门)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询问电话及联系人

0771-****025 韦老师

****

2024年5月2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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