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保****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溪河一桥**)保****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溪河一桥**)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保****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溪河一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保****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清溪河一桥**)于2024年4月26日在**市公共**交易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5月20日09时00分****交易中心****中心(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并于2024年5月20日完成评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本项目进入实质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10家,推荐3家排名不分先后的中标候选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南********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 | ****8833.37元 | ****9396.6元 | ****6348.03元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履约期限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51688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21301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03878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 | (鄂)JZ安许证字[2012]007307 | (鄂)JZ安许证字[2017]016676 | (宁)JZ安许证字[2014]000888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 项目经理:曾敬亮 公路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242****2347 鄂交安B(23)G02382 | 项目经理:呙航 公路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鄂242****17527 鄂**B(2021)****579 | 项目经理:叶明华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宁164********00304 宁交安B(22)G00304 | 项目总工:刘运帆 **/道路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襄人社发(2024)5号 | 项目总工:樊选成 **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P000****300007 | 项目总工:邓科 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 ****9900zd****2140 | 施工员:姜鑫 岗位证:042********56000006 施工员:刘岚 岗位证:042********18012692 | 施工员:万杰 岗位证:042********94000008 | 施工员:段金玲 岗位证:064********18000117 | 质量员:孙丽 岗位证:042********56000046 | 质量员:王丽丽 岗位证:042********06000030 | 质量员:寇克磊 岗位证:064********16000046 | 材料员:柳树清 岗位证:042********56000074 | 材料员:陈珍 岗位证:042********94000054 | 材料员:徐妍妍 岗位证:064********18000096 | 资料员:李俊燚 岗位证:042********95000012 | 资料员:安小芳 岗位证:042********94000029 | 资料员:吴丽 岗位证:064********16000249 | 安全员:杨先伟 鄂交安C(23)G02378 安全员:王照杰 鄂**C2(2023)****162 | 安全员:郭铭楷 鄂**C3(2021)****121 | 安全员::冯帅 宁交安C(19)G00289 | 评标结果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5月20日09时00分(**时间)****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通过公路施工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第一信封评审: 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6家投标人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6家投标人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6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二、第二信封评审: 1、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6家投标人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6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三、评审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南********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司。 招标单位经办人:黄女士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朱女士 | 废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4日24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保****镇清溪路147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10-****74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保****镇光千路362-2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传真):139****7322 3.行业主管部门:****运输局 地址:保****镇清溪路117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传真):0710-****651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保******管理局 地址:****中心(市民之家)4楼 联系人:监管执法股 电话(传真):0710-****893 备注: 1、所有填写处如实填写,不仅限于空白行数; 2、公示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公示时间。公示时间的最后一日落在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招标人:**** 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