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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整合现有城乡客运**,实现我县城乡客运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经营,****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交运输〔2023〕21 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择优选取我县新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主体企业,欢迎资金实力雄厚,城乡客运运营管理经验丰富的相关企业积极报名参与。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一)申请人或其****公司必须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
(二)申请人或其****公司必须具有城乡客运(公交)运营业绩;
(三)申请人或其****公司不存在妨碍**城乡客运一体化示**创建工作,造成恶性群体事件以及其它严重影响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的情形。
三、选择方向
确定新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主体企业时,综合考核企业资金实力、集约化程度、经营管理水平、参与积极性等因素,择优选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我县原有经营主体企业。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申请参与企业,请于2024年5月21日至27日,在****机关办公楼208室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地址:**省**南洲镇沿**路148号;联系人:习文;联系电话:0737-****153;报名截止期限:2024年5月27日下午5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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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