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卫生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3.2.2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 1、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医疗辅助保障服务,包括:导医导诊4名、后勤助理收费员2名。”
现更正为:“(一)服务内容 1、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医疗辅助保障服务,包括:导医导诊2名、后勤助理收费员4名。”
2、原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3.2.2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投入本项目服务: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②曾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关系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服务后的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⑤不符合服务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⑥熟练掌握普通话、计算机使用,掌握简单英文。”
现更正为:“1、人员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投入本项目服务: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②曾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关系的;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④服务后的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⑤不符合服务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3、原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3.2.2服务要求“(2)考核明细表 19)因服务人员的过失导致采购人被区级以上媒体报道。+5分/次”
现更正为:“(2)考核明细表 19)因服务人员服务质量优异使采购人被区级以上媒体表扬报道的。+5分/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1日
1、财政监督部门:****财政局;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6986;3、采购预算:39万元/年,服务期限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名称:****
地址:**市**驿区**街道幸福路4号
联系方式:028-****8200
名称:****
地址:**市**驿区**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写字楼11层11号
联系方式:028-****2193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28-****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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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