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32号五矿大厦及附属建筑物整体招租(10年)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市**区园**路32号五矿大厦及附属建筑物整体招租(10年)项目交易公告
N0111FCZZ241917
挂牌价 517,500 元/月
保证金 2,000,000元
租赁期限10年
租赁面积16116.27m2
承租押金成交首年的2个月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合同》签订即生效,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相关费用。后续租金以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后续租金在每个支付期满前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如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每延误一日,按当期租金金额的0.5‰向出租人缴纳滞纳金,延误超过30日,出租人有权收回出租标的,另行处置。
报名开始时间:2024-05-2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5-27 17:00:00

项目名称

**市**区园**路32号五矿大厦及附属建筑物整体招租(10年)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价

51.75万元/月

登载网站

www.****.com

交易保证金

2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市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17:00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5月21日10:00-2024年5月28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积

挂牌价

竞价阶梯

交易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租赁期

备注

1

**市**区园**路32号五矿大厦及其附属建筑物

约16116.27㎡

51.75万元/月

(折合约32.11元/㎡/月,621.00万元/年)

0.1万元/次

200万元

成交首年的2个月租金

10年

含9个月免租装修期(详见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五矿大厦坐落**市**区园**路32号,占地2808.18㎡(折合4.21亩),于1996年落成并投入使用,由主楼建筑物、附属建筑物组成,建筑面积总计16116.27㎡,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停车场,地面配备60余个停车位。其中,主楼建筑物共计24****停车场用途的地下1层、地面的23层),建筑面积合计15776.77㎡;附属建筑物(含食堂、配电房、员工活动室、仓库),建筑面积合计339.50㎡。

截止2024年4月30日,存续的租赁合同面积合计约4054.00㎡,其他均为闲置或处于自用状态。另外,存续的租赁合同中有1至3楼、4楼平台及8楼共3233㎡于2024年6月30日合同到期,7楼271㎡于2025年2月28日合同到期,11楼150㎡于2025年3月31日合同到期,21楼248㎡于2025年5月31日合同到期。附属建筑物有:①72㎡于2025年7月31日合同到期;②20㎡于2025年9月30日合同到期;③60㎡于2025年11月30日合同到期。项目成交后,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到期等情况向承租人逐步进行移交出租标的。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不设立居住权。

3.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会议纪要

董事会会议纪要

批准单位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市园**路32号五矿大厦出租事项的批复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不得用于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享有9个月免租装修期,在租赁期前9年逐年享受,即:前九年每年减免成交价格对应的首年一个月租金。免租期仅为租金减免,水电等杂费仍需支付。

4.项目成交,租金在第4、7年起分别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7.5%(即租赁期内第4至6年的租金在第3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7.5%,第7至10年的租金在第6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7.5%)。

5.为满足出租标的整体出租条件,出租人已产生的6万元相关费用,须承租人承担,并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支付。

6.出租标的租赁期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到期之日止为10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无论出租标的是《租赁合同》签订后立即移交还是逐步移交,均不影响出租标的约定的租期结束时点及免租装修期的结束时点。

7.承租人****酒店品牌及康养项目进驻,且酒店品牌装修须不低于人民币12万元/间房、五矿大厦整体项目投入应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装修工作原则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装修完毕后须经出租人验收投资标准。

8.承租人须按一定标准对出租标的外立面进行加固,且达安全标准要求。

9.租赁期内,承租人应保证按行业安全标准使用出租标的,确保安全。承租人在使用出租标的期间,必须抓好各项安全、综合治理、消防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非因出租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违法行为均由承租人承担责任,与出租人无关。承租人须自费为出租标的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等一种或多种保险。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出租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或怠于维护、维修造成出租人经济损失的,应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10.承租人须为出租人提供不少于保安、保洁及电工等类别的4个工作岗位,满足出租人安排8人提供劳务输出,劳务输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同行业同岗位工资水平,且原则上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安排以上人员上岗。

11.出租标的尚有部分《原租赁合同》处于存续阶段,承租人须配合出租人履行出租标的存续的《原租赁合同》出租人义务,以确保存续《原租赁合同》的租户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项目成交,由承租人出资并协助出租人与存续租户处理《原租赁合同》。如承租人无法协助出租人在本《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处理完毕存续的《原租赁合同》,出租人将采取相应措施以满足出租标的移交要求,并移交承租人,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将出租标的抵押给第三方,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13.租赁期内,承租人对出租标的进行升级改造或增设他物时,须征得出租人同意,且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标的主体结构,出租人有权委派内部或第三方机构人员监督施工作业;必要时,有权叫停施工。

14.承租人承租出租标的后不允许整体对外转租,确需分租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15.租赁期满,出租标的再次挂牌且成交,承租人未能继续租用出租标的,承租人应于出租标的成交之日起60日内,无条件撤场。

16.承租人须确保“五矿大厦”字样置于出租标的外立面醒目位置。

17.承租人须同意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均将按租赁期满时现状一次性无偿移交出租人,装修投入的所有设备设施等不得拆除搬走。

1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银行征信报告佐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另行通知

成交价款

《租赁合同》签订即生效,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相关费用。后续租金以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后续租金在每个支付期满前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如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每延误一日,按当期租金金额的0.5‰向出租人缴纳滞纳金,延误超过30日,出租人有权收回出租标的,另行处置。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具体以出租人要求为准):

户 名:****

账 号:789********206312

开户行:****银行**星湖支行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相关费用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向承租人移交已达到交割条件的部分出租标的,剩余部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移交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5月21日10:00-2024年5月28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详见标的清单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交易所网站(http://www.****.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③银行征信报告佐证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000.00),需在信****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出租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2.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4.标的产权证****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林经理 187****1554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533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

**市**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交易中心)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授权委托书.doc

2.大厦照片.zip

3.租赁合同(范本).doc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1.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征信报告佐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不得用于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享有9个月免租装修期,在租赁期前9年逐年享受,即:前九年每年减免成交价格对应的首年一个月租金。免租期仅为租金减免,水电等杂费仍需支付。 4.项目成交,租金在第4、7年起分别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7.5%(即租赁期内第4至6年的租金在第3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7.5%,第7至10年的租金在第6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7.5%)。 5.为满足出租标的整体出租条件,出租人已产生的6万元相关费用,须承租人承担,并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支付。 6.出租标的租赁期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到期之日止为10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无论出租标的是《租赁合同》签订后立即移交还是逐步移交,均不影响出租标的约定的租期结束时点及免租装修期的结束时点。 7.承租人****酒店品牌及康养项目进驻,且酒店品牌装修须不低于人民币12万元/间房、五矿大厦整体项目投入应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装修工作原则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装修完毕后须经出租人验收投资标准。 8.承租人须按一定标准对出租标的外立面进行加固,且达安全标准要求。 9.租赁期内,承租人应保证按行业安全标准使用出租标的,确保安全。承租人在使用出租标的期间,必须抓好各项安全、综合治理、消防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非因出租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违法行为均由承租人承担责任,与出租人无关。承租人须自费为出租标的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等一种或多种保险。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出租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或怠于维护、维修造成出租人经济损失的,应向出租人赔偿损失。 10.承租人须为出租人提供不少于保安、保洁及电工等类别的4个工作岗位,满足出租人安排8人提供劳务输出,劳务输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同行业同岗位工资水平,且原则上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安排以上人员上岗。 11.出租标的尚有部分《原租赁合同》处于存续阶段,承租人须配合出租人履行出租标的存续的《原租赁合同》出租人义务,以确保存续《原租赁合同》的租户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项目成交,由承租人出资并协助出租人与存续租户处理《原租赁合同》。如承租人无法协助出租人在本《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处理完毕存续的《原租赁合同》,出租人将采取相应措施以满足出租标的移交要求,并移交承租人,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将出租标的抵押给第三方,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13.租赁期内,承租人对出租标的进行升级改造或增设他物时,须征得出租人同意,且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标的主体结构,出租人有权委派内部或第三方机构人员监督施工作业;必要时,有权叫停施工。 14.承租人承租出租标的后不允许整体对外转租,确需分租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15.租赁期满,出租标的再次挂牌且成交,承租人未能继续租用出租标的,承租人应于出租标的成交之日起60日内,无条件撤场。 16.承租人须确保“五矿大厦”字样置于出租标的外立面醒目位置。 17.承租人须同意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均将按租赁期满时现状一次性无偿移交出租人,装修投入的所有设备设施等不得拆除搬走。 1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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