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2024-2026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程造价评估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4-2026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程造价评估咨询服务项目

三、入围供应商名单:

****、 **皋剑****公司、**皋审****公司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皋剑****公司、**皋审****公司

供应商地址:

**市如城街道学府雅居B幢商业07室、**市如城街道**中路**大厦北三楼、**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4-2026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程造价评估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对征集人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的房地产工程造价成本开展评估咨询等工作,****机关的清算审核人员参考使用。
服务要求: 1.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台账,依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记录保存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 2.入围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有关执业规范及征集人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本着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咨询,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咨询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 3.入围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接受采购人委派的工作任务,咨询工作过程中须做好与采购人的交流与沟通,接受采购人的督导与复核,项目造价审核事项在采购人主导下与纳税人充分沟通,但不得单独与清算项目单位及其利益相关者自行商谈,如遇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采购人,不得擅自作主。 4.入围供应商与各项目采购人签订具体项目委托书,按照《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等行业规范要求对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发表专业意见,应确保清算项目建筑安装成本的咨询质量。依照每个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咨询工作,入围供应商应在具体项目咨询委托书签订后3个工****机关完成对接,自对接次日起30日内完成咨询并提交造价咨询报告及明细数据。因情况复杂取得征集人书面同意后可适当延期。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待该情形消除后,按上述回复期限执行。本条所述“不可抗力”系指下列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法定事项,但不包括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双方的违约或疏忽。入围供应商逾期履行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征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并要求入围供应商按照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征集人损失的,应当全面赔偿。 5.入围供应商的工作必须接受征集人的评价,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工作效率、执业质量、服务水平、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不同意参加评价的入围供应商,征集人有权终止合同。 6.入围供应商的咨询报告只向委托方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咨询结果以及自行对外提供咨询报告(包括咨询报告草稿、工作底稿和其他材料)的,除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外,征集人可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扣减咨询费用、终止该项目委托、将其剔除在以后委托选择名单之列,直至终止入围供应商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委托造价咨询服务商资格。情节严重的,征****机关追究造价咨询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入围供应商必须严守保密纪律,除对在咨询过程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外,对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也不得泄露,并不得利用造价咨询服务商身份进行业务广告和宣传等营销活动、利****公司业务或谋取经济利益。造价咨询工作完成后,入围供应商应及时移交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全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8.凡是与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入围供应商相关人员应当自行申请回避;没有自行回避的,视为入围供应商违约。征集人有权要求扣减咨询费用、终止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将其剔除在以后轮次委托选择名单之列,直至终止入围供应商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造价委托造价咨询服务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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