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店镇2023年度黄庙****中心村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新店镇2023年度黄庙****中心村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新店镇2023年度黄庙****中心村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129.46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县**镇锦绣新世界27栋115 电话:0564-****67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市S208省道银屏镇汤王银屏创客家 | |||||||
投标报价(元) | ****486.72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邓本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56859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徐厚掌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三山经开****基地场地平整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区**路****中心E座 618-619室 | |||||||
投标报价(元) | ****384.48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朱庆龙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56933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鲍润青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科技园国电大道交安工程**及改造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市****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岗集镇金岗大道 | |||||||
投标报价(元) | ****195.79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龚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
皖134********03358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孟芹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县冶父山镇田埠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4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0564-****026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县城投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08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 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 。 地 址:**县城投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刘股长 联系电话:0564-****08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