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民盛公交有限公司2024年纯电动空调公交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包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2024年纯电动空调公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包别名称

****2024年纯电动空调公交车采购项目(包1)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省**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57号

联系人及电话

吉浩颐 189****523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省**市**县白纻山路399号

联系人及电话

江玲、江** 0555-****13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05-21 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000.00

交货期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金龙****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0.00

交货期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公司

投标报价(元)

****800.00

交货期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纪检部门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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