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涉及包号:/01
项目分类:卫生
项目负责人:余嘉安 020-****-****0522
公布日期:2024-05-21
项目内容:
****受****的委托,对****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三、采购内容:
标的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 13家 |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1年至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注册或备案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已领购本次磋商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30(**时间) 领购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领购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购方式:
前往以下地址领购
********公司
地址:**市**区**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
电话:0752-****226
传真:/
六、磋商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30分00秒(注: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市**区**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公司(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该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时间(**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30分00秒
九、磋商地点:**市**区**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公司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小凤 采购人联系人:叶锦军
电话:0752-****226 电话:0752-****788
联系地址:**市**区**文华一路 联系地址:**市**区淡水街道**路78号
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1号
邮编:516000 邮编:516200
银行及账户信息:
成交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752********0219
****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