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2122)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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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性质
****中心****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

****中心****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补充公告

我单位组织****服务中心****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4年5月7****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第五条第3款

原文:3、最高投标限价为:1949.960279万元。

现文:3、最高投标限价为:1949.960279万元。(其中:装饰工程占比70.74%,安装工程占比8.54%,消防工程占比5.73%,园林绿化占比14.99%)

(2)招标公告第十五条

原文: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020-****5390

地址: **省**市**区仲恺路62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现文: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020-****5390

地址: **省**市**区仲恺路62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文件

(1)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5 分包

原文:√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现文:□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2)第二章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4修改

原文: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技术标格式格式二、格式五、格式七)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现文: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技术标格式格式二、格式五、格式七、格式八)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补充格式八《投标函》,

详见本补充公告格式八《投标函》。

三、施工合同

(1)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81.1修改

原文:8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支付期限、比例

√以月为单位,支付比例: 在财政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总支付金额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结算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一个月内(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付清。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支付时间为准,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执行合同的依据 。

□以季度为单位,支付比例:。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2)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具体为:

□其它方式:

81.1(11)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项:

(2)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

□其它方式:

现文:8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支付期限、比例

√以月为单位,支付比例: 在财政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总支付金额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结算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如承包人向发包****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如在结算款中直接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一个月内(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付清。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支付时间为准,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执行合同的依据 。

□以季度为单位,支付比例:。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2)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具体为:

□其它方式:

81.1(11)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项:

(2)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

□其它方式:

(2)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83.1(1)修改

原文:

(1)竣工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有约定: 竣工结算价格,****评审中心评审最终审定,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

现文:83.1提交竣工支付申请

(1)竣工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有约定: 竣工结算价格,****评审中心评审最终审定,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如承包人向发包****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3)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84修改

原文:★84.质量保证金

84.2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银行保函),即 元。

◆另有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的3%,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10天内(扣除此期间经承包人签认的维修费用)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另有约定:从工程结算款中扣留。

现文:★84.质量保证金

84.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银行保函),即 元。

◆另有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的3%,如在结算款中直接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10天内(扣除此期间经承包人签认的维修费用)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另有约定:从工程结算款中扣留,****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本补充公告发布为准。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类型:GZZB)随同本补充公告发布。

五、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

日期:2024年5月21日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项目管理机构(14分)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满足本附表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本项不得分。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得2.5分。2、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基础上:(1)技术负责人(1.5分):①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或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或以上,加0.5分;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下的,加0.2分;没有获得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7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2)造价负责人(1.5分):①取得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5年或以上的,加0.5分;取得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5年以下的,加0.2分;没有获得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7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3)质量负责人(1.5分):①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或以上,加0.5分;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下的,加0.2分;没有获得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7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1、 (4)装修专业工程师(4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5)深化设计专业工程师(2人):具有风景园林设计或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6)暖通专业工程师(2人):具有暖通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每人得0.5分,最高得1分。
企业资信(6分) 工程业绩 1.8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7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1)累计完成6项以上的,得1.8分;(2)累计完成4~6项的,得0.8分;(3)累计完成2~3项的,得0.4分;(4)累计完成1项的,得0.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8分。
工程获奖 1.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获得过的工程质量奖项的:(1)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7分;(2)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3分;(3)获得过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0.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4分。
工程研发能力 1.8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的工程建设类专利情况:(1)累计获得10项或以上(含本数)的,得1.8分;(2)累计获得4~9项的,得0.9分;(3)累计获得1~3项的,得0.5分;(4)其余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8分。
第三方评价 1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的,得1分;(2)上述认证证书缺少1项的,得0.5分;(3)上述认证证书缺少2项的,得0.2分;(4)其余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合计 20

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1项目管理****公司人员,****公司人员,含分公司。****公司,****集团****公司人员。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取得注册证书时间以初始注册时间起计。

1.2以上人员均不可兼任,人员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近1个月(2024年4月)在投标单位****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1.3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1.4“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是指包含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工程管理、施工管理、建筑装饰、建筑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建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程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1.5职称证书以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2.工程业绩

业绩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下简称“平台”)。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

关平台库内上传件可不提供)。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2)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工程获奖

奖项业绩可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省或市级奖项是指由省或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其所属专业分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不含安全文明、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机电类奖项)。

(1)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3)奖项业绩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及该获奖证书在平台内的上传件,获奖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不取自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如证书不能证明项目类型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验收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

4、 工程研发能力

“专利”****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cn/)”中可查询的专利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工程建

设类“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号的查询页面截图和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或专利证书电子版文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5、 第三方评价

须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6、 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或原件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投标人公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原件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7、 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 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四附件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数量 基本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技术负责人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专职安全员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须提供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系统(https://zwfw.****.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查询网页截图。备注:此人员非招标公告中的专职安全员。
造价负责人 1 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须同时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系统(http://zaojiasys.****.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截图。
质量负责人 1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需提供职称证书
造价专业工程师 2 建筑工程类专业1人: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安装专业1人:具有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须同时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系统(http://zaojiasys.****.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截图。
装修专业工程师 4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深化设计专业工程师 2 具有风景园林设计或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暖通专业工程师 2 具有暖通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

格式八: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招标人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相关招标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我方投标总价并遵照上述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按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充分考虑场地环境变化及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的前提下,继续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并加以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的规定对承包工程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以保障本项目优质、优价、按期、顺利完成。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8.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9.我方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它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10、我单位拟将本工程装饰装修专业部分依法分包给 (填写拟分包单位全称,如不需要分包填“/”)。本次投标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评审均由 (填写拟分包单位全称,如不需要分包填“/”)提供。

注:如总承包单位将本工程装饰装修专业部分依法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的,需提供双方的分包协议(需说明具体分包内容)原件,格式自拟,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满足要求的分包协议的,分包单位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不予评审。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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