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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前附表”“33: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并密封,并于2024年5月23日16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六****人民政府会议室。修改为: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并密封,并于2024年5月23日16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市明珠国际城一栋二单元25楼2506室。
二、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三、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六****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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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