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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要求,开展《**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
一、补充规划基本情况
为解决**经开区**园入园企业用热需求,****能源局拟对**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进行补充,将**经开区**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补充纳入《**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二、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能源局
委托单位:****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双**街道经开大道5号
电话:023-****360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研究院
地址:****岸区**大道临10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0****8281
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内容、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