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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4****学院****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学院关于选拔2023级心理学专业****大学学习的工作方案》《****学院选拔2024****学院****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的面试工作方案(心理学)》有关规定,经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大学交流学习,实行两校联合培养。
现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5月21日--5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院反映。
学工办公室联系电话: 0833-****091
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 083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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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