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道213线“5﹒8”青云**山村滑坡灾害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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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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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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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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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起点位于**县青云镇国道213线雄山村2#滑坡边界,桩号为K1932+330,终点为雄山村1#滑坡边界,桩号为K1932+620,路线全长0.29公里,公路等级二级,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涉及1处明洞长度115米,2处滑坡治理,治理面积约100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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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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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公路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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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施工、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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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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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5-22 00:00至2024-05-24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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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5-22 00:00至2024-05-24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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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202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0个公**梁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个人业绩需为公**梁类类似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3.拟派本项目人员5人,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所有人员均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并提供申请人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最近6个月指报名截止时间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往前推连续6个月);4.申请人需提供代理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至少包括代理服务组织方案、服务进度保障措施、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保障措施、招标完成的后续服务措施;5.比选申请人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准备资料,编制目录,整理形成一份完整比选材料,比选材料中所提供人员需与**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比选系统中报名人员一致,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将整理好的比选资料发送至****@qq.com电子邮箱,供比选人参考选择;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认识到比选资料的重要性,比选****公司业绩、个人业绩、拟派人员及其职称情况、代理服务方案、企业承担业绩被业主予以好评情况综合评比;6.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拟派人员及其职称情况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登记的业绩、人员信息为准;7.比选公告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估算金额,具体代理服务费以施工、监理中标****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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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7-****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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