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小卖部公开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医院小卖部公开招租项目
起始日期 2024年05月22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1、****商铺:华夏路39号
2、西院****商铺:**省**市**区公明街道松白路4253号
面积/数量 1、****商铺:43.00平方米
2、西院****商铺:10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300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每满1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为继续满足病人及家属在住院期间的突发需求,为其提供便利的购物渠道。本项目可经营日杂、食品、部分自费医疗耗材等用途。但不能经营烟酒、二类以上医疗用品。)
履约条件 物业用途要求: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使用要求如下:
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物业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
安全使用: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小组,****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装修及改建要求: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招标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政府或招标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标人。
依法经营要求: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依法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
费用及支付要求: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若该物业电伏使用不足以满足工作生产需求,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增加变压器功率的相关费用。
装修要求及说明:房屋装修图纸(包括户外广告等)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因户外广告等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收益等归承租方所有。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合同签订要求及说明: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其他补充说明 项目位置:本项目物业****人民医院东院区、西院区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建筑状况:医院东、西两院区****小卖部,分别位于东院区住院部一楼(面积约43平方米)、西院区行政综合楼一楼(面积约100平方米),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权属情况:****人民医院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无房产证,有权属说明。
规划建设手续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消防手续情况:主体消防:有
抵押、查封情况:无
物业其他情况:电梯:1台
计算租金面积:共143平方米,分别位于东院区住院部一楼(面积约43平方米)、西院区行政综合楼一楼(面积约100平方米),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出租用途:为继续满足病人及家属在住院期间的突发需求,为其提供便利的购物渠道。本项目可经营日杂、食品、部分自费医疗耗材等用途。但不能经营烟酒、二类以上医疗用品。
租金底价:本项目租赁期内首年月租金底价为300元/平方米/月,含税。
租金递增情况:每满1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银行****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租金只开具盖章收据)。
租赁期限:3****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免租期:无
物业管理费:无
水电费:不含在租金内(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缴纳,出租方不承担)
其他费用:因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承租方在交易机构确认收到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持与招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租赁押金转账凭证递交至交易机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2、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无息原路返还。
3、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3)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销申请,不提交报价(但其他意向方已提交报价的除外);
(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3个月租金(以最终中标价计算),且须同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交还全部租赁物业并结清租金及违约金等费用、租赁物业地址上的工商注册信息迁移或注销、协助相关分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完成租赁关系交接等)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空置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二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开竞价;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参照《****委员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8〕3号,第十一条(三)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公共**交易平台和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公开招租挂牌条件将该物业出租给唯一报名者。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信息公告期限,每次** 5 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 1 个周期。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无
原租方名称:无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不允许转租、分租,如发现转租、分租行为,承租方需在一个月内无条件腾空物业交还给招租人。
确定承租方后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1、本租赁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不得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如承租方被出租方或相关部门要求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的,承租方不得因上述情况发生争议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违约要求和赔偿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实际情况及周边的相关情况,知悉该物业相关条件,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竞投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按现状出租,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规划验收、不动产权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及补偿费用。
4、出租方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不含税,涉及租赁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如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一方承担。
5、物业履约租赁押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6、租金支付方式及违约金:应于每月缴纳当月租金,逾期付款的,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欠缴租金的0.5‰,需按时支付租金如连续两个月未付租金,出租方除追收承租方应缴款项外,有权停止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押金并视承租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自行承担。
7、合同期内,涉及租赁物业范围内公共设施(如电梯、消防设施等),出租方仅提供合同期限内的使用权。合同届满且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未达成续租合同或本合同解除的,承租方承诺对租赁物包括重新进行的固定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完好移交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承租方未按要求将出租物业交还出租方,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租赁押金。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同意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金额后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补偿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因出租方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双方就具体事项进行商议解决。
9、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10、该物业的租赁期限内,若政府及相关政策规定回收、转让、自用、征收或城市更新计划,出租方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即可终止租赁合同关系,且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由此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租赁合同关系终止后,承租方应当在出租方指定的时限内将全部租赁物腾空、清退、返还给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及补偿费用。
11、承租方自行承担该物业因经营需要实施申请及改造用电扩容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且须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供电局验收办结相关手续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2、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以及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承租方如需对所租物业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承租方自行实施。承租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出租方,****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以及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并取得相关报批手续后进行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申报,出租方提供协助(仅限提供该物业权属相关证明材料及原始施工图)。承租方提供消防验收及备案后成果材料提交出租方存档。承租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
14、违约责任
14.1租赁期限未满,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押金,限承租方于合同解除之日30天之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该物业的,出租方有权收回该物业,并就每逾期一天应向承租方收取三倍租金的违约金。
14.2租赁期间,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场地(房屋/附属物)转让他人使用的或擅自改变、拆改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
14.3承租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
14.4 承租方违反防火安全约定或拒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
14.5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的,承租方应当在30日内搬离、交还房屋并按搬离时的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逾期未搬离或未交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合同终止前最新租金三倍的标准支付占用费,且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业。
15、因本租赁物业系整体出租,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年检等义务由承租方承担。
16、租赁****装饰装修处理:
16.1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由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
16.2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出租方决定是否由承租人予以恢复原状或保留装饰装修现状。出租方决定保留现状的,相关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要求出租方对装饰装修残值进行补偿或赔偿。
17、上述未尽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交易服务费:
①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②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本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3个月租金(以最终中标价计算),且须同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交还全部租赁物业并结清租金及违约金等费用、租赁物业地址上的工商注册信息迁移或注销、协助相关分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完成租赁关系交接等)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参照《****委员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8〕3号,第十一条(三)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公共**交易平台和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公开招租挂牌条件将该物业出租给唯一报名者。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信息公告期限,每次** 5 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 1 个周期。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二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开竞价;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参照《****委员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8〕3号,第十一条(三)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公共**交易平台和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公开招租挂牌条件将该物业出租给唯一报名者。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信息公告期限,每次** 5 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 1 个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2.****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安全事故记录。

5.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物业用途符合招租公告经营业态限定要求,承诺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如违反上述承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竟价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对招租人造成的损失。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①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团体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验原件]。
②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公司或具有****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原件),****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同时加盖公章。

2.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zxgk.****.cn/shixin/,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cn,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自然人或非企业性质单位无需提供)。

4.提供《承诺函》作出有效承诺(详见附件)。

5.****总局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cn/chinatax/c101249/n****011502/index.html,盖单位章)。

6.提供《用途承诺书》作出有效承诺(详见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5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公司 地址 **市**区观光路2533****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联系人 彭工 联系方式 135****7667

出租方信息

名称 ****医院(****医院)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瑕疵说明: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了解出租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房产证说明: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投标人自愿参加该项目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消防手续说明:有关物业尚未办理消防手续,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中标后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承担费用相应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主体结构验收说明;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情形说明: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水电设施移交说明: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
面积差异说明:投标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中标租金金额。
签订合同说明: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转变使用功能说明:承租方如需转变使用功能,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物业交付风险说明:
1、承租方不得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和原有的建筑承重墙体布局,不得**任何临时建筑物: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2、租赁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实际经营与本租赁物业项目建筑物现状功能用途一致或承租方所经营的项目需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不得未经同意擅自扩大面积或改动结构,未经同意不得转租,不得把物业用作抵押、担保等用途。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1
中标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小卖部公开招租项目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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