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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内****集团有限公司芳村码头
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招标公告3.2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2019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总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的水运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批复文件扫描件,如未提供,则业绩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修改为:1、(1)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2019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证明时间以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总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的水运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和设计批复文件扫描件,如未提供,则业绩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公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注:凡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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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