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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制作2024年“精小卫”系列精神卫生宣传视频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其他视频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16:4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丹、郑**、刘春革 | ||
总成交金额 | ¥10.5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翠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71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仙岳路387-3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0592-****64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翠萍0592-****718 | ||
附件: | |||
附件1 |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制作2024年“精小卫”系列精神卫生宣传视频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金海街道洞庭路9号B座506室
中标(成交)金额:1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制作2024年“精小卫”系列精神卫生宣传视频 | 制作2024年“精小卫”系列精神卫生宣传视频 | 视频分辨率:提交的存档用高清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或根据客户需求完成。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丹、郑**、刘春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成交供应商,其代理服务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若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则按¥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收取。收款单位账户:****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莲前支行账号:4038 6001 0400 3334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未成交供应商可发送保证金底单资料至我司****@163.com邮箱,联系退还保证金;联系人:罗小姐0592-****71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仙岳路387-399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592-****6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
联系方式:吴翠萍0592-****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翠萍
电 话: 059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