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澄清通知
各位供应商
现就“****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文件》进行修改如下:
| 序号 |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现修改为: |
| 1 |
竞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营业执照或资质备案证明或业绩证明材料)。 (3)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竞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工程咨询服务能力:1、须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专业包含农业的专业(提供网站截图)2、提供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具有**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
| 2 |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5月 30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5月 31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
特此澄清!
****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