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3228。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300吨汽车风道项目 | **市****园区大石路 | **** | ******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园区2022 -RC-1-48号地块,建设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标准厂房3间(1#、2#、3#车间)、辅助用房2间、办公楼1栋、门卫室1间。拟计划在3#车间内建设吹塑生产线,购置混料机1台、吹塑机4台、破碎机1台及其他配套设备,采用吹塑工艺,达到年产300吨汽车风道的生产能力;1#、2#车间、辅助车间等作为预留厂房,本次仅进行厂房建筑的建设,在落实具体生产功能时另行完善环保手续的要求。 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0.24%。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由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工业园****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准后排入池水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利用厂房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废:**1间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分类堆放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不合格品及边角料收集后破碎作为原材料回收利用,废包****收购站回收处理; ②危险废物:**1间5m2危废暂存间,含油棉纱及手套、废空压机油及含油废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