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第五期建设项目(EPC)-实木门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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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一、招标条件

********学院第五期建设项目(EPC)所需 成品实木门 进行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与以下投标。

二、项目概况

****学院第五期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学院校园内东北侧。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为 112280.5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5458.62 平方米。其中**教学楼 6 栋,总建筑面积 14863.30 平方米;实训楼 2 栋,建筑面积 4965.06平方米;阶梯教室 4 栋,总建筑面积 1513.54 平方米;宿舍楼 6 栋,总建筑面积29138.34 平方米;变配电室 150 平方米;地下人防及车库工程建筑面积 4828.38平方米。以及智慧校园系统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电力、热力、硬化、绿化、路 灯、监控及充电桩等配套工程。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4.2资质条件:材料供应商要有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4.3供应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按平台通知时间发售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jcpt.****.com

5.3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按平台通知时间获取

5.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jcpt.****.com

5.5开标时间:按平台通知时间开标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给投标人账户,待开标结束报价单上传平台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账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账 号:650********050002073

6.3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6.5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6.5.4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注意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

8.2项目地址:****学院校园内东北侧

8.3联 系 人:宋永豪 150****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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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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