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金大道(凤霞路—七纵线段)道路工程已由****开发区****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新金大道(凤霞路—七纵线段)道路工程南至七纵线北规划道路,道路全长约3.47km,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50km/h,标准路幅宽44m,按照双向六车道+慢行道实施。其中,高新大道至凤举路段为现状已建成路段进行改造,其余道路均为**道路。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绿化和综合管廊工程等内容。**费约62020万元,项****集团。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10.1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测,并按照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不包含工程结构鉴定)。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相关检测规范为准。检测工作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如因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增加的检测内容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 服务期要求: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新金大道(凤霞路—七纵线段)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的计划工期为990日历天。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计算,如实际施工工期与计划施工工期不符的,服务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市政桥梁工程检测),并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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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6034 | 联系电话: | 152****6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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