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国资委)拟公开选聘1****事务所提供**市区(市)县国资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及案件办理质量检查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事务所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事项
****事务所****国资委、****国资委****国资委近年下发的关于推动出资人责任追究工作的系列通知要求,重点围绕违规追责组织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问题线索移送办理工作机制运转、违规追责案件办理质量等方面,对**市区(市)县国资国企(以国资监管机构为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先进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工作建议,形****国资委。
三、服务费用限价
本次第三方机构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18万元。(该费用为包干价,包括人工费、差旅费、就餐费、资料费等全部费用)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4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时间,下同)携带下述材料至**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市政府第一办公区3号楼3429办公室进行报名。
(一)报名人员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报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报名项目名称、报名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名单位的“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四)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承诺函。
(五)采购人当场对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验证,并向满足报名条件的报名单位提供比选文件。
上述报名资料盖单位鲜章。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17:00,地址为:**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市政府第一办公区3号楼3429办公室;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三)比选申请文件评审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30,地址为:**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市政府第一办公区3号楼会议室。
六、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官方网站(网址:http://gzw.****.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地址:**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市政府第一办公区3号楼3429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