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原辅材料采购(第五次)采购邀请书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餐饮原辅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包号

名称

最高限价

(折扣率)

保证金金额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分包1

蔬菜(豆制品)类

88.5%

5000.00

1

分包2

水果类

100%

5000.00

1

分包3

水产海鲜类

100%

5000.00

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拟针对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健康证。(证明材料附后,加盖供应商鲜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市公共**交易网(**区)”(ztb.****.com/nanchuanweb)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

1、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工作时间,开标前)。

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包。

3、比选文件购买方式

在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将询价通知书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310********00027510

3.1现金及微信转账。

3.2在通知书发售期内,供应商到**市**区**路168号,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询价通知书。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登记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见文件最后页附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路168号汇昊招标代理2层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5月31日**时间9:00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时间9:30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5月31日**时间9:30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比选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

包号

银行信息

1-8包

开户行

****营业部

账号

3164 0101 0400 0657 1

1.2****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十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区)”(ztb.****.com/nan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158****9583

地 址:******办事处三汇村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燃

电 话:138****4396

地 址:**市**区**路168号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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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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