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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确认
项目负责人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123********130960B-****0509-000210-3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5-14 17:10:37 | 0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A | **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阊江(新黎明大桥北段)及榨坞河(新老**连接段)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2954.25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阊江(新黎明大桥北段)及榨坞河(新老**连接段)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本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954.25万元”现修改为“项目总投资约2946.53万元”。 2、本项目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中:“投标总价及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价=【设计费+工程**费结算系数*****2500元(**费用)”现修改为“投标总价=【设计费+工程**费结算系数*****5300元(**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凤****公司综合楼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559-****7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厦六楼 项目联系人:肖工/孙工 电 话:0559-****646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5月14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