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孤山镇环境治理工程环保验收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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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市孤山镇环境治理工程环保验收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5-09 至 2024-05-15
撰写单位: **** 撰写人: 孙靖皓
(**市孤山镇环境治理工程环保验收)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孤山镇环境治理工程环保验收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现因本项目验收方案需要调整,故本项目做暂停处理,开标时间未定。具体开标时间待验收方案调整后确定。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10时3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磋商会议,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供应商解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解密时长。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压缩打包工具加密后的备份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163.com),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PDF文档。压缩包文件名为本磋商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市孤山镇环境治理工程环保验收响应文件”字样。并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孤山镇
联系方式: 0415-****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 041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靖皓
电 话: 0415-****8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2
信息变更
东港市孤山镇环境治理工程环保验收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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