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桂华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于2024年04月29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5月21日在**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05月21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公司 ******公司
投标报价
(元)
****3122.56 ****2149.76 ****9286.68
质量(如有)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80 180 18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段佳玲 陈如意 郝淼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142********17884 鄂242****01195 鲁237********154451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7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县青石镇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传真):155****5930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三路15号
联系人:方方
电话(传真):187****6107
3.行业主管部门:**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县**大道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传真):0713-****867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管理局
地址:**县漕河镇东璧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4楼
联系人:**县****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3-****9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4年05月22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