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CG-2024-008叶集区312国道综合能源港运营管理系统项目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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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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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312国道综合能源港运营管理系统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区312国道综合能源港运营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 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15日

采购日期:2024年5月21日10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区文化南路2600号齐鲁创智园3号楼801-2房间

成交金额:1975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最高限价:220000.00元。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东楼路与**路交叉口**嘉苑S1#楼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191****08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东楼路与**路交汇处**嘉苑S1#楼

联系电话:183****8683

公告期限: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2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东楼路与**路交汇处**嘉苑S1#楼,联系电话:0564-****619。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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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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