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补遗书(第02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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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招标编号:****),作如下修改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第01号修改内容:

序号

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中条款

原内容为

现修改为

1

原补遗书第01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6

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运输厅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广****运输厅关于公布**公路建设市场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23〕236号)》或《****运输局关于公布**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的评价结果执行;若尚无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采用**信用评价等级,若既有**信用评价等级又有**信用评价等级的,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若尚无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和**信用评价等级,****运输部公布的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61号)、《广****运输厅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广****运输厅关于公布**公路建设市场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23〕236号)或各地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规定执行。

2

原补遗书第01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4.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级、A 级、B 级和 C 级的企业, 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原则按照《广****运输厅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广****运输厅关于公布**公路建设市场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23〕236号)》或《****运输局关于公布**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的评价结果执行;若尚无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采用**信用评价等级,若既有**信用评价等级又有**信用评价等级的,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若尚无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和**信用评价等级,****运输部公布的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61号)、《广****运输厅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广****运输厅关于公布**公路建设市场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23〕236号)或各地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规定执行。

3

原补遗书第01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运输厅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广****运输厅关于公布**公路建设市场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23〕236 号)》或《****运输局关于公布**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的评价结果执行;若尚无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采用**信用评价等级,若既有**信用评价等级又有**信用评价等级的,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若尚无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和**信用评价等级,****运输部公布的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61号)、《广****运输厅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广****运输厅关于公布**公路建设市场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23〕236号)或各地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规定执行。

4

原补遗书第01号第三章评标办法2.2.2(3)其他因素中履约

信誉

(二)企业信用(满分 10 分)

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得的得 10 分;“B”级的得 8 分;“C”级的得 6 分。

以《广****运输厅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广****运输厅关于公布**公路建设市场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23〕236号)》或《****运输局关于公布**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的评价结果执行;若尚无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采用**信用评价等级,若既有**信用评价等级又有**信用评价等级的,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若尚无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和**信用评价等级,****运输部公布的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二)企业信用(满分 10 分)

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得 10 分;“B”级的得 8 分;“C”级的得 6 分。

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61号)、《广****运输厅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广****运输厅关于公布**公路建设市场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23〕236号)或各地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规定执行。

5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8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4 年11月16日

01、02、03分标

计划工期:4.5个月或13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8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1月2日

6

原招标文件01、02、03分标评标办法中2.2.2(2)

主要人员(15分)

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0分)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

2、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5分)具备**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此项满分5分。

主要人员(25分)

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5分)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5分,此项满分15分。

2、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10分)具备**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

7

原招标文件01、02、03分标评分办法中2.2.2(3)

履约信誉(25分)

(一)财务能力(3分)

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连续3年每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含本数)的得1分,均低于60%(含本数)的得2分,均低于50%(含本数)的得3分。〔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企业只需提供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资产负债率,即视为全部提供〕。

(二)企业信用(满分10分)

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得的得10分;“B”级的得8分;“C”级的得6分。

以《****运输局关于公布**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三)履职考核(满分12分)

最近一年(指考核情况通报下发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最近的一年)在**市建筑施工企业履职考核中评定得分≥100分的得12分,评定得分80分≤得分<100分得6分,评定得分<80分的得2分。

备注:履职考核 以《****建设局关于公布**市建筑施工企业2023年上半年诚信综合评价和履职考核结果的通知》(来建函〔2023〕55号)为准。

履约信誉(15分)

(一)财务能力(5分)

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连续3年每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含本数)的得1分,均低于60%(含本数)的得2分,均低于50%(含本数)的得5分。〔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企业只需提供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资产负债率,即视为全部提供〕。

(二)企业信用(满分 10 分)

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得 10 分;“B”级的得 8 分;“C”级的得 6 分。

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61号)、《广****运输厅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广****运输厅关于公布**公路建设市场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23〕236号)或各地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规定执行。

8

原招标文件01、02、03分标评分办法中2.2.2(3)

业绩(10分)

近三年中(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在建项目为签订合同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承接过或完成过公路工程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0分,满分10分。(上述公路业绩中(属于在建项目的,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属于完工项目的,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10分)

近三年中(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在建项目为签订合同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承接过或完成过公路工程项目,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上述公路业绩中(属于在建项目的,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属于完工项目的,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9

原招标文件公告中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特此通知。
三、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 0772-****728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街道**红水河大道 285 号

电话:0772-****728

联系人: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红水河大道333 号**水坊 9 号楼 104号

电话:0772-****213

联系人:谭扬凌

2024年5月22日



附件:[E451********02060]**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招标.GXCF 附件:**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补遗书(第02号).docx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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