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24年度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江苏-泰州-靖江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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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2024-01-31
文号 时效
关于批准2024年度**省**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31 09:30
关于批准2024年度**省**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申请批准2024年度**省**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完善粮食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原则同****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省**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311-321282-04-05-401160。

该项目在增发国债项目清单名称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市农田建设规划。可研文本中项目建设方案未见明显违反《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政策要求的内容。****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的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三、项目建设区域及建设地点:长江中下游区(**)**市斜桥镇项目区和**镇项目区,涉及14个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约1.8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约1万亩(斜桥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约0.8万亩(**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改造泵站47座、渠道53.989km、暗渠0.25km、管道3.58km、农桥2座、机耕路32.015km(其中宽度3.5米以上7.765km)、跨渠桥268座、涵洞5座。

六、项目建设工期:约12个月(最终根据工期定额标准确定)。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88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中中央国债资金4160万、省财政资金480万,其余240万元由**市财政资金补足。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支付工程款,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八、项目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

九、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批,并及时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概算总投资超出经批复的估算总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本批文有效期2年。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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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1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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