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县农村污水零直排工程一期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全省统一赋码 | 2401-330424-04-01-131534 | ||||
工程名称 | 2024-2026年**县农村污水零直排工程一期二标段 | ||||
招标人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 | ||||
工程规模 | 二标段为澉浦镇约1194户农户进行污水收集、输送,同步建设配套设施,实现污水零直排,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内容。 | ||||
中标候选人 | **** | 湖****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投标报价(元) | ****6291 | ****8562 | ****5956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谢海龙 | 李顺林 | 零乐康 | ||
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苏】132********02644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湘】143********01130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桂】145********00685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210日历天 | 210日历天 | ||
承诺完成质量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要求 | ||
业绩 |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2021年8月24日竣工验收,**区2020年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7692.47元 | 投标人业绩:2020年12月3日竣工验收,东****处理厂建设项目5552.83万元;2019年6月20日竣工验收,****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一批)工程7422.4万元;2023年3月29日竣工验收,****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6733.01元 项目经理业绩:2023年3月29日竣工验收,****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6733.01元 |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2023年9月27日竣工验收,**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农村污水零直排工程二标段5298.7139万元 | ||
评标情况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深****公司 | 投标人使用的计价软件电子加密锁与登记不符。 |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未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备案的,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也予认可)。 |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不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未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备案的,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也予认可)。 | ||||
**省****公司 | 投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未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备案的,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也予认可)。 | ||||
****公司 | 投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2024年5月13日(周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合格证明。 | ||||
****公司 | 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复制件。 |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未按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人员证书。 | ||||
****公司 | 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复制件。 |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2024年5月13日(周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合格证明。 | ||||
****公司 |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2024年5月13日(周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合格证明。 | ||||
开标时间 | 2024-5-21 9:00 | ******公司(公章) | |||
公示时间 | 2024-5-22至2024-5-27 | ||||
备注 | |||||
监督电话 | ****住建局 0573-****3926 |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市公共**交易领域投诉处理办法》(嘉监【2010】2号)相关规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