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建设地点统一更正为:“**市**区常太镇”。
特此通知!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项目通知与本项目通知(二)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二)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