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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号)规定,住房保障窗口对**长门遗址片区陈汉青等5户被征收家庭申请公租房资格进行初审、复审(除部分家庭房屋征收查询信息),初步认定陈汉青等5户被征收家庭符合市区棚户区改造“托底”保障资格。现将复审合格的陈汉青等5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6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举报。举报地址:紫贞公园路1****中心 邮编:441003,举报电话:0710-****357
附件:**区长门遗址片区陈汉青等5户被征收家庭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复审结果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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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
**区**区长门遗址片区陈汉青等5户被征收家庭 | ||||
序号 | 基本情况 | 受理单位 | ||
申请人姓名 | 家庭人口 | 家庭成员 | ||
1 | 陈汉青 | 1 | 住房保障窗口 | |
2 | 刘光福 | 2 | 李巧兰 | 住房保障窗口 |
3 | 孙正全 | 2 | 郭菊花 | 住房保障窗口 |
4 | 葛如古 | 2 | 刘道英 | 住房保障窗口 |
5 | 刘运海 | 2 | 陈友敏 | 住房保障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