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公安局阿湖派出所道路、绿化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阿湖派出所道路、绿化工程项目
品目

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机关)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16: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422_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 ¥17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云
项目联系电话 182****5115
采购单位 ****(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市钟吾南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6622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凤鸣路1号**大厦4层401-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云

项目概况

****阿湖派出所道路、绿化工程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06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阿湖派出所道路、绿化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72万元

采购需求:

****阿湖派出所道路、绿化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12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其余提供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06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6-06 09:30 (**时间)

地点:**市422_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06日09:30)前。

2、2024年05月29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5月29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82****5115

地址:**市钟吾路19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dfefc8f354214c6aa869c8a39a6872ab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钟吾南路8号

联系人:纪传斌

联系电话:139****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钟吾路19号

联系人:薛云

联系电话:182****5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云

电话:182****5115



附件:****阿湖派出所道路、绿化工程项目采购文件.doc
****阿湖派出所绿化及道路工程.xlsx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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