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宣传品采购项目比选通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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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宣传品采购项目比选通告
2024年5月22日 16:36

****(以下称代理机构)受****(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印制宣传品采购项目组织比选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印制宣传品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比选;

3.项目预算:17.35万元;

4.最高限价:17.35万元(其中手提包,最高限价12.25万元;保温杯,最高限价5.1万元);

5.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6.供货期:在合同签订后12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比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比选,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选,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5月 29日17时后不再发售比选文件。

2.地点:**市**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300元/份。

5.未按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6.有关本次比选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通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比选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6月3日0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南路18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样品要求

(1)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09时30分(**时间)

(2)样品接收地点:****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南路18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样品要求:符合第三章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的要求的样品各一件[样品请使用不透明的袋子或盒子(外包装请标记单位简称),内部物品上请勿做任何标记]。

(4)除最外层包装袋外,内部物品不能出现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记,样品上涉及供应商的标志及标记请做遮挡,请供应商提前处理好各自相应的样品。

(5)采购人将对中选供应商的样品进行封存,作为货物验收的标准之一。无论中选与否,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采购、运输等费用。

(6)未中选供应商的样品必须于开标后及时搬离,采购人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189号;

联系人:张李李;

联系电话:180****8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1998。

****

2024年5月22日

附件:****印制宣传品采购项目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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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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