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0日
合同包1(**县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80%;中标金额在100 -500万元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7%*80%.不足叁仟元按照叁仟元计取。,更正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80%;中标金额在100 -500万元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7%*80%.不足叁仟元按照叁仟元计取。(2)收取方式: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营业部;账号:140********00130093)。请中标人将开票信息以文字形式编辑发送至邮箱****@163.com,备注项目名称,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96-****156)。。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合同包1:
**** | 2,474,930.00元 | 元 |
****评审价格为****930.00元。
名称:****
地址:**县**镇**路18号
联系方式:138****6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0596-****1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美华
电话:0596-****156
****
2024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