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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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县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补充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80%;中标金额在100 -500万元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7%*80%.不足叁仟元按照叁仟元计取。,更正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80%;中标金额在100 -500万元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7%*80%.不足叁仟元按照叁仟元计取。(2)收取方式: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营业部;账号:140********00130093)。请中标人将开票信息以文字形式编辑发送至邮箱****@163.com,备注项目名称,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96-****156)。。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 2,474,930.00元

****评审价格为****930.00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路18号

联系方式:138****6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0596-****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美华

电话:0596-****156

****

2024年05月2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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