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医院(老院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老院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3********00449XQ-****0521-000307-6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5-22 17:03:45
澄清与变更公告信息

****(老院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JZCG2023-H0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老院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1:原评分办法和标准中资格审查“特定资格要求:未提供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删除。

更正2:原评分办法和标准中综合标审,“人员配备”的评分标准更正为:(1)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人力**管理师证书的,得4分。(2)具有类似本项目主管岗位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主管人员名单、所持证书的清晰扫描件;项目主管人员必须是响应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个人在响应截止日所属月份(含)过去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人员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如合同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岗位等评分因素的,须另附业绩甲方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3、同一服务周期内的续签合同只计一次分。

更正3:原评分办法和标准中综合标审,“业绩评分”标准更正为:供应商具有类似服务业绩(含在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的清晰扫描件,需明确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如无法体现的需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同一服务周期内的续签合同只计一次分。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更正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园区天堂湖路与抱儿山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0564-****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创业园综合楼16楼

联系方式:0564-****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 工

电话:0564-****799


2024年05月22日


附件:

****(老院﹒﹒﹒更正公告.pdf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