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校食堂、烹饪基地、学生宿舍等消防设施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凤岗**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农校食堂、烹饪基地、学生宿舍等消防设施改造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8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1 | **农校食堂、烹饪基地、学生宿舍等消防设施改造 | 一批 | 68400元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安装结束、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要求: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5)提供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6)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需提供资格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至 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凤岗**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方式:纸质版或电子文档(按合同包售价)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凤岗**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凤岗**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南路1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8-****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凤岗**南路13号友诚大厦八楼9单元
联系方式:小吴133****2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133****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