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公司部分资产(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无形资产)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562.470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省 **市
资产类别: 其他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5-2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6-05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刘甜甜 联系电话:183****5201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137****693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转让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如因我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标的资产发生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由我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对于本次转让,我方认可**联交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不可撤销的拘束力;(适用于转让方放弃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的情形)

(8)我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联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竞价的情形)

(9)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租赁合同的要求,就本次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标的资产已出租的情形)

(10)我方应在**联交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联交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我****银行****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我方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资产进行交易;

(12)我方将按照**联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联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公司部分资产(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无形资产)
资产类别 其他 规格型号 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无形资产
计量单位 数量 4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评估价格为含税价,未考虑其他税费且假定税收政策没有发生变动前提下做出评估结论。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区人民大街10388号电力调度通信楼北三层房间2301室-2360室
经济类型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并经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8万****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交易所指定账户。 4、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办理相关证件的工本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手续费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报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报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报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手续费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我方符合资产所在地关于使用标的资产资格的规定。我方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我方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同意按照标的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3)我方同意因我方原因不能受让标的,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或未能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我方愿****交易所等相关各方的赔偿责任。 (4)我方****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6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市
联系人 邸女士
联系电话 155****498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2
招标公告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公司部分资产(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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