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鸿镇招商楼商铺出租招标方案(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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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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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管好、用好公共资产,满足群众休闲、娱乐和购物等“一站式”需求,****基地,根据《**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条例》、《**市**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和《**市**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按照盐鸿镇党委会2024年4月10日通过的决议,****商铺出租再次进行公开招投标,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竞投项目位置:盐鸿镇鸿一大道(****商铺出租示意图)

2.竞投项目数量及面积:10个标号,面积共786.64平方米。(****商铺出租明细表)

二、竞投项目经营范围:依法合规经营。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收取方式

1.本次租赁期限:5年,按合同规定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2.租金收取方式:租金缴交按合同执行。

四、竞投资格

1.需年满18周岁且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个体工商户或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单位。

2.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具有竞投资格。以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名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按约定范围进行经营。

五、竞投方式

1.本次投标采用现场一次性书面报价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进场,按有关程序进行。参投者领取报价标书后,在报价标书上填写报名者姓名,以每平方每月租金填写竞投价,竞投价以元为单位,所填数字必须清晰,若模糊无法辨认则此报价标书无效。竞投人报价的金额应等于或高于标底价方为有效,以最高报价者得。有效报价范围内价高者中标,若出现多个竞投人的有效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时,则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者。

2.若只有1家参与竞标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成交。

3.已报名登记确认有参加投标资格者但未能按时到达标场参加投标的,视为其自行放弃投标。

4.中标人需在竞投现场与****签订成交确认书。参加投标且中标后弃标的,竞投保证金将作为处罚金,归****养殖场所有。中标后弃标的,由顺位的第二报价人中标,以此类推。未能完成交易的待另行交易。

六、竞投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 ****商铺出租明细表,中标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转为履约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3.竞投意向人必须到(出租方:****养殖场 )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

4.开户行:****银行****公司盐鸿支行,银行户名:****养殖场,银行账号:800********961216 。

5.未能成功交易的竞投人在交易活动结束3个工作日内由****养殖场通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息),退还顺序以缴款先后办理。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共2天)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盐鸿镇鸿一****服务中心(同时现场确认标的物现状)

八、报名登记提交资料

1.以个人报名投标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以个体工商户报名投标的,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以企业单位报名投标的,需携带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2.若需委托,还需提供委托书。

3..填写竞投申请书。

4.竞投保证金收据。

九、公告发布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22日-5月28日

2.招标公告发布于盐鸿镇****服务中心公开栏和**市**区集体资产管理网(http://183.****.41:6787)。

3.本次交易****商铺租赁****小组,负责本项目交易。

组长:林贾生

成员:陈畅、陈哲海、庄寒思、陈铁秋

十、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9:30开始至交易完成。标书代写

2.地点:盐鸿镇****服务中心交易会场。

3.竞投人应于竞投前15分钟到竞投地点签到验证。

十一、注意事项

1.租赁期间,本次租赁构筑物所有权属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只享有使用权,不得对所竞得构筑物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不得改变用地性质,不得对构筑物进行典当、抵押等,如需改建和装修必将改建和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当合法法规进行经营,经营内容须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行经营、管理、产品销售、盈亏自负,经营使用期间的一切装修、投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3.租赁期间, 政府有关部门需征用本宗租赁构筑物使用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按被征用面积,以年平方租**均计数,退还承租方尚未履行月份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但构筑物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间,国家及有关部门所征收的各项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十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养殖场所有。

十三、本方案附件

1.****商铺出租示意图

2.****商铺出租明细表

3.****商铺出租赁合同

4.鼓励引入的商业业态



****

****养殖场

2024年5月22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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