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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外聘法律顾问公告》规定的聘用程序,我局通过资格初审、组织评议、遴选等程序,决定****事务所为****提供法律服务。从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共7天)对该结果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214)提出,公示结束后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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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