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创智云坊10号楼改造公寓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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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创智云坊10号楼改造公寓项目设计
2024-05-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创智云坊10号楼改造公寓项目设计

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

3、服务期限(详见设计任务书):

第一阶段:中标之日起2日内提交概念方案;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确认后3日内提交扩出设计(平面/立面/天花/门窗等);

第三阶段:扩初设计确认后15天日内提交全套施工图文件;

第四阶段:确认施工图后15天内施工图报审并取得施工图合格证。

第五阶段:现场服务,从中标起至验收合格。

4、项目地点:**通****示范区秋实路59号

5、本次设计招标控制价为3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设计总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建筑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拟派设计总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拟派设计总负责人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拟派设计总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建设厅公告为准);

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5投标文件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次招****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31日14时0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00018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若无需开具开票,可自行转账至以上账户。

(3)电子发票获取:登录“****总局****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对方纳税人名称”栏中输入****。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5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4时00分(**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崇文路1****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

1、 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14时00分(**时间)。

2 、开标地点:**市崇文路1****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整(3000.00元)。

2、****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

开户行:****分行

帐号:326********8170057761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可简写)

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13-****569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市崇文路1****广场16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13-****2752

邮箱:****@qq.com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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